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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臺萬路通物流有限責任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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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流公司代收貨款半年后不兌付 稱超過期限
發布時間:[2017-10-04 09:05:20] 點擊次數:1453 發布人:SystemMaster
(第1眼-重慶廣電訊)商家托付物流公司代收貨款,因為一時忽略,這張郵寄單被壓在了箱底沒能及時發現。幾個月后,當商家找到這張貨運單,要求物流公司實現貨款時,物流公司卻答復“超過期限,不予兌付”。
面對物流公司“過期不付”的解說,在石橋鋪經營消防器材生意的小唐難以承受! 小唐通知第1眼記者,本年2月份,他們托付物流公司發運一批貨品前往南川,在繳納了60元的運費后,兩邊約好,由對方代收匯款2000多元。
小唐說,因為一時忽略,這張貨運單被壓在貨臺箱底沒能及時實現。前幾天,小唐進行盤點時,才想起這事,隨后找到物流公司,對方卻稱:代收款結賬期限是半年,而小唐這張單據的有效期是8月份,現已過期一個多月,物流公司將不能兌付。 物流公司工作人員通知第1眼記者,貨運單底部有一行小字,上面注明:代收款自發貨之日起,超過半年不予兌換。
工作人員解說說,這是物流公司的規則。 物流公司的解說是否合理?第1眼記者咨詢了法律界人士。西南政法大學杜江涌教授表明:貨款是托付物流公司代收的,并沒有改動貨主對貨款的權屬,從時效上來說,期限應當為2年,不能以當事人的單獨約好而改動。
邢臺物流公司“半年后不予兌付的”的說法不能成立。 目前,邢臺萬路通物流現已將自己的遭受向當地工商部門進行了反映,小唐表明,下一步自己將通過法律途徑保護合法權益